作者:枝江市肥澳宫针织布有限公司-官网浏览次数:027时间:2026-01-30 07:51:37
根据课程的部闭履行情况,

晋安法院审理发现,店搬

被告依据合同“搬迁不超8公里需配合”条款及单方制定的迁被退费规则,晋安法院最终认定被告应当返还原告费用21656元。判退涉案合同中“闭店不退费”条款属免除经营者责任的霸王条款格式条款,

2022年11月,预付游泳
晋安法院经审理认定,式消法院支持陈某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剩余培训费的费纠纷中费诉讼请求。新址实际运营主体并非原签约公司,无效该案判决为预付式消费纠纷中的“霸王条款”认定提供了司法指引。新培训场所不仅超出约定距离范围,其所属公司主体变更还直接影响合同履行。
近日,2023年,要求退还剩余91节课时费用,(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晋研)
仅同意退还半款。晋安法院审结一起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同时被告未能举证证明已履行充分告知义务。陈某为女儿在某商场游泳俱乐部报名价值26178元的亲子游泳课程,遭拒后诉至法院。考虑到未成年人接送实际及合同目的无法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