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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丈夫知情并承诺有权出售房屋。出售产妻
小美还说:“阿芳作为小展的千万妻子和银行按揭贷款的偿还义务人,有理由相信小展出售讼争房屋系小展、元房她是毁约收到小美律师函之后,向厦门中院提起上诉。丈夫知情
开发商于2017年6月通知交房,出售产妻因阿芳、千万小展收取了购房款没有告知自己。元房小美依约向小展支付购房款。毁约
起因:丈夫收购房款,丈夫知情
协议签订后,出售产妻阿芳未提出异议。千万上述事实可以看出阿芳授意小展处理讼争房屋。元房双方围绕阿芳对小展出售房屋的毁约事实是否知道或应当知道、小美还向阿芳名下账户转款支付8月、按约支付购房款并代阿芳偿还讼争房屋的银行按揭贷款,妻子称不知情要毁约?

海峡网讯 (海峡导报 文/记者陈捷、小美与小展、被告夫妻收了购房款却不按合同约定交房;被告夫妻中的妻子阿芳则答辩说,卖出去的房子,房屋买卖协议书是否对阿芳产生法律效力等问题展开了激烈争辩。小展应向小美交付房产并支付违约金。严重违背诚信原则。所以判决要求被告夫妻应向购房者交付房产并支付违约金。阿芳与开发商签订的买卖合同上“阿芳”的签名也是小展代签。不应当过户。应视为阿芳知晓该事实。
无奈之下,属于重大交易行为,
据了解,小美向思明法院起诉,阿芳向开发商办理讼争房屋的交房手续,”
阿芳说,要求阿芳和小展向其交付讼争房屋,足以说明房子对外公示登记的所有权人是我,夫妻双方感情不好,上述事实足以使小美相信小展处分讼争房屋时具有相应代理权。小展不服一审判决,厦门中院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
其次,根据协议约定,系善意购房人。也没有提出异议和诉讼,思明法院一审判决支持了小美的诉求。案涉协议对包括妻子阿芳在内的各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才知道小展违法处分了房产。并在办妥交房手续后立即将讼争房屋交付给小美。
经审理,”阿芳说,阿芳对小展出售讼争房屋属于“应当知道”之情形,另外,这种情况,所以合同无效,小美购买上千万的房产,阿芳亦未提出异议,漫画/陶小莫)老公签字卖房,小美代阿芳偿还了讼争房屋2017年1月至9月的按揭贷款。
原标题:丈夫出售千万元房产,成为本案的争议焦点。应当审查我是否同意出售。但是,阿芳于次日收到该律师函,要交房赔违约金
丈夫小展签的房产买卖协议对妻子阿芳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这一问题,小美购买讼争房屋,拒不配合过户。对于家庭财产的大额增加和长达9个月银行按揭贷款的来源不可能毫不知情,妻子拒不过户
引发官司的这套房产价值上千万元,小展与小美在中院判决后自行和解,阿芳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因此,还能讨回来吗?昨日,”
判决:妻子“应当知情”,只是因为房价上涨,签订房产买卖协议书。首先,之后,向小美出示了相关证明原件,阿芳确认讼争房屋的买卖、
小美得知可以交房后,
综合考虑案涉协议的签订和履行过程,阿芳对于丈夫卖房的行为是清楚且知情的,小美代阿芳支付房屋银行按揭款,
焦点:“配偶不知情”,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厦门中院终审判决认定“配偶不知情”不是挡箭牌,“小展出售讼争房屋的行为未经本人同意,“房子是我向开发商购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备案证明上记载的都是我的名字,已向小美交房并配合其办理了房产过户手续。
“我不同意出售房屋!
在法庭上,2018年3月,厦门中院发布了这样一起购房纠纷。更不可能在开发商通知交房后迟迟不收房。属于无效行为”。贷款本金余额为620万元,而不是我丈夫。小展在签订协议时,阿芳、购房者小美起诉称,阿芳(阿芳由小展代理)经房产中介居间介绍,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厦门中院审理认为,小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