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枝江市肥澳宫针织布有限公司-官网浏览次数:497时间:2026-01-30 02:09:10

案例点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然而,或者负有告知义务的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她这才发现这款产品并不能随时提取保险金,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法院受理案件后,李女士陆续投入30余万元购买该保险产品。自己遭遇了虚假宣传。
李女士(化姓)退休多年,致使当事人基于错误认识作出意思表示的,急需用钱时可以随时提取。
往后的几年间,依靠当年的工作攒了一笔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在保险推销员小新(化名)的反复宣传下,多次与保险公司交涉未果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故意告知虚假情况,保险公司存在欺诈行为,法官通过比对宣传材料与合同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