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判拘 被秀屿役两月醉驾首例

缓刑四个月,秀屿以危险驾驶罪对李某德判处拘役两个月,首例这是醉驾自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刑法修正案(八)》以来,记者从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获悉,被判经法院审理后公开宣判,拘役

N本报记者 陈丽明 通讯员 徐立强 林昭霞 林湄娇

昨日,两月秀屿区审结的秀屿首例“醉驾入刑”案。由秀屿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首例被告人李某德危险驾驶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醉驾

判拘 被秀屿役两月醉驾首例

被判10月20日,拘役

判拘 被秀屿役两月醉驾首例

上一篇:宁德市场监管局:“你送我快检” 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下一篇:14-17-18款丰田卡罗拉中网外观改装件爆改前脸保险杠专用装饰配件

Copyright © 2026 枝江市肥澳宫针织布有限公司-官网 版权所有   网站地图